设计模式的原则
单一职责原则
这是最简单也最难正确应用的原则之一。
有以下几点:
- 并不是所有的职责都应该一一分离。
- 即使两个职责已经被耦合在一起来,但当它们还没有发生改变的征兆,也许没有必要主动分离它们,在代码需要重构的时候再进行分离也不迟。
最少知识原则
设计程序的时候,应当减少对象之间的交互,如果两个对象之间不必彼此直接通信,那么这两个对象就必要发生直接的相互联系。常见的做法是引入一个第三者对象,来承担这些对象的通信作用。
例子
中介者模式、外观模式。
外观模式–对客户屏蔽一组子系统的复杂性。
开放-封闭原则
改动代码是一种危险的行为,也许我们都遇到过bug越改越多的场景
例子
利用对象的多态性消除分支条件
符合该原则的设计模式
- 发布-订阅模式,降低多个对象之间的依赖关系,增加新的订阅者不用改变代码,改变发布者,不会影戏到之前的订阅者
- 模版方法
- 代理模式
- 职责链模式
思考
事实上,让程序保持完全封闭是不容易做到的。
我们可以做到以下两点:
- 挑选出最容易发生变化的地方,然后构造抽象来封闭这些变化。
- 在不可避免发生修改的时候,尽量修改那些相对容易修改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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